- 推動大蒜種植登記:辦理大蒜主產地產銷宣導會,規劃合理種植面積,落實種植登記制度,穩定產地價格。
- 輔導產地農會適時辦理購貯作業,調節供需,穩定價格。
- 建立安全標章:輔導有機、產銷履歷驗證,鼓勵農民生產優良高品質大蒜。
- 輔導產地農民團體購置加工設備,於產季收購大蒜加工製成蒜頭粉或黑蒜頭等多元加工品,穩定產銷。
設施型農業計畫(西部地區補助50%,東部、離島及原住民地區補助60%)
1. 加強型水平棚架網室
(1) 西部地區每公頃最高補助120萬元
(2) 東部、離島及原住民地區每公頃最高補助144萬元
2. 簡易式塑膠布溫網室
(1) 西部地區每公頃最高補助375萬元
(2) 東部、離島及原住民地區每公頃最高補助450萬元
3. 結構型鋼骨溫綱室
(1) 西部地區每公頃最高補助750萬元
(2) 東部、離島及原住民地區每公頃最高補助900萬元
選定芒果、香蕉、荔枝、柑橘、木瓜、鳳梨、葡萄、芭樂、楊桃、鳳梨釋迦、印度棗、蓮霧等12種具競爭力之水果,設置優質供果園,加強產銷供應鏈管理,輔導外銷業者與農民合作。主要輔導措施包括:
- 加強優質供果園供應鏈管理:輔導外銷業者與農民簽訂合作意願書,加強供應鏈管理,改善供果園環境及產銷設施,提昇果品品質。
- 建置「優質供果園登錄及出口同意文件簽審系統」:為便利供果園之登錄、審查與核發出口同意文件。
- 辦理田間技術指導及講習會:結合產業輔導之實際需求,配合農時辦理技術講習會,改進栽培管理技術並宣導安全防治。
- 加強外銷果品農藥殘留檢測,針對芒果、木瓜、鳳梨、葡萄、香蕉、荔枝及椪柑等7項輸日供果園配合「優質供果園登錄簽審系統」,於採收前7~15日至供果園採樣進行農藥殘留檢驗,另芒果、荔枝及木瓜等,於蒸熱處理場抽驗,符合規定者始核發出口同意文件。確保果品符合輸入國安全衛生基準。
可分為4項計畫
- 建構穩定外銷水果產銷供應鏈:輔導設置香蕉、芒果、木瓜、鳳梨、葡萄、梨、柑桔類(椪柑及橙等)、柑桔、楊桃、番石榴、荔枝、柚、釋迦、蓮霧、棗及紅龍果等20項外銷供果園,建立安全優質水果登錄制度。(補助項目:農藥檢測、集貨環境、預冷室、冷藏庫)。
- 果樹轉作及品種更新:輔導常發生生產過剩果樹縮減面積(梅、白柚、紅龍果等果樹)將無競爭力果樹或品種加強更新,改種具發展潛力之品種,果樹品種多樣化,以延長或分散產期。(補助項目:黑葉荔枝、白柚、文旦、海梨柑、桶柑等採嫁接更新補助5萬元/公頃)。
- 建構優質水果集團產區:透過整合果樹產區之農民、產銷班等生產單位,形成聚落型集團產區,同時導入優良品種與栽培管理技術,並輔導生產單位與具行銷通路之經營主體契作契銷,建立以市場為導向之計畫產銷制度。
- 推動產銷履歷制度體系:補助驗證費用、資訊設備及產銷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