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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函以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3條第1項第1款「交通建設及共同管道」類別業經政策評估通過,主辦機關得就該類別之個案採行政府有償取得公共服務模式辦理一案

  1. 1.旨揭公共建設「交通建設及共同管道」採用政府有償取得公共服務之政策評估,已於113年6月28日經專家會議審查通過,未來各主辦機關辦理該類別之個案得依促參法及其施行細則有關有償取得公共服務模式之相關規定辦理前置規劃作業。
  2. 2.旨揭政策評估結果及政策評估報告公開於財政部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資訊網頁(https://ppp.mof.gov.tw/WWW/index.aspx),路徑為:首頁/促參法令/政府有償取得公共服務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