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為加速處理推動轉型正義各項問題與挑戰,持續加強社會溝通,行政院於 112 年 7 月 28 日函頒「行政院推動轉型正義業務中長程規劃暨監測指標建立方案(112 年至 115 年)」(以下簡稱本方案),就政策研擬與法規制定、重點業務推動等事項,盤點轉型正義中長程推動藍圖,確認策略方向及目標,藉以全方位導引轉型正義相關工程及督導部會落實執行,鞏固民主體制與深化人權價值。
- 2.本成果報告由人權處彙整法務部、內政部、文化部、衛福部、教育部、國發會提報 112 年推動成果,業於 113 年 4 月 11 日本會報第 4 次會議提出報告,並公布於各機關網站,作為檢討回顧及引導未來相關工作持續精進落實之參考。
- 3.檢附轉型正義業務 112 年推動成果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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