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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檢送行政院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推進專案會議促參提案平台「促參提案原則」(含申請表件)及提案審查機制修正版等資料1案。

依財政部來函說明,考量社會發展計畫與公共建設計畫屬性有別,爰修正旨揭促參提案原則,明定免予提案及應提案之條件,嗣後新興計畫由各部會依該原則自行評估檢視,並依循辦理陳報事宜。此外,「兆元投資國家發展方案」促參推進專案辦公室,已委由台灣世曦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團隊協助辦理,並設置單一諮詢窗口提供服務,聯繫窗口資訊詳如附件3,俟實體辦公室成立後將另函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