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財政部為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6條主管機關掌理事項:蒐集、公告及統計有關政府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事項資訊,頒定「機關辦理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資訊蒐集及獎勵金核發作業要點」,該要點第4點明定,民間參與案件應於規定期限內在促參資訊網登載基本資訊及每季更新辦理情形,俾利該部據以核算簽約獎勵金,並適時匯報行政院。
2.另促參資訊網業於113年12月30日增修系統功能,將前置作業補助案件與未簽約案件之進度更新功能整併,前置作業補助案件倘有編輯或新增需求,請於未簽約案件之進度更新頁面登打。相關操作手冊可於促參資訊網下載(https://ppp.mof.gov.tw,路徑為首頁>關於促參>其他>系統手冊說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