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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彰化、南投及雲林地區110年第1期作受災稻穀,自即日起辦理災害穀收購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中區分署表示,轄內110年第1期作水稻因六月份下旬連日豪雨影響,造成部分水稻倒伏及發芽等受損情形,為減輕稻農受災損失,啟動臺中、彰化、南投及雲林地區災害穀收購機制,於110年1期作申報種稻(含稻作直接給付),並符合公糧稻穀繳售資格之受災稻農,自即日起至7月8日止,可於期限內向當地公糧業者繳售災害稻穀。
災害穀比照標準穀補助烘乾堆疊費每公斤2元
  中區分署說明,稉種災害穀每公頃計畫及輔導收購數量3,200公斤,收購價格為每公斤22元;餘糧收購數量3,000公斤,收購價格每公斤20.6元,合計6,200公斤。秈種及糯種災害穀價格較稉種各減1元。農友繳交災害稻穀得比照標準穀,每公斤乾穀可領取烘乾、包裝及堆疊補助費用2元。
收購制度完善,農民繳穀不用煩惱
  中區分署表示,倘農民水稻受連日豪雨影響,有倒伏發芽情形,可至當地公糧業者繳售災害稻穀,若當地公糧業者無烘乾設備或烘乾不及,可洽鄰近公糧業者辦理異地繳穀。公糧收購制度完善,籲請受災損稻農可繳售公糧,以保障自身權益。

聯絡人:洪副分署長宏毅
聯絡人電話:04-8380813
部分稻穀因連日降雨發芽情形。.jpg
連日降雨,部分田區水稻倒伏。.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