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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第1期作水稻保險商品銷售期將屆,農友請把握期限投保

  近年極端天氣頻率增加,天災及病蟲害導致農作之收穫量減損難測,農委會為協助稻作農民保障收益及分散生產風險,續於本(107)年1期作補助投保富邦產物保險公司「水稻區域收穫農作物保險」之農民保費50%,讓農民除享有現行農業天然災害救助措施外,再增一重保障。農糧署中區分署說明,本項水稻保險農友最低僅需自付10%保費,即可由中央政府補助50%的保費,享有6成的保障,另各縣市政府亦有加碼補助。本(107)年第1期作水稻保險銷售至本(3)月30日截止,請農友把握最後期限,儘速至當地農會或富邦產險公司各服務據點洽辦投保事宜。
理賠判斷簡易,期限內投保即可獲保障
  中區分署指出,本項水稻保險理賠係採當期作平均收穫量低於保證收穫量(即前五年平均收穫量乘以保證程度計算,1期作保證程度為90%,2期作為80%)之差額作為計算理賠之依據,無需個別查勘評估,免認定爭議。該分署表示,自去(106)年第2期作試辦,轄區內計有1,851位農友投保,投保面積1,748公頃,經依該理賠方式及農委會公告之各鄉鎮市當期作平均收穫量計算結果,轄內計有線西鄉及二林鎮之投保農民將可獲得理賠。以線西鄉為例,該區域當期作計2位農民分別投保比例100%面積0.6128公頃及比例60%面積4.5965公頃,當期作每公頃平均收穫量為2,984公斤,保證收穫量為3,182公斤,減少收穫量為198公斤,經試算其將分別可獲得理賠金2,791元及12,559元,補貼農民減產的損失。該分署再表示,去(106)年雖氣候平順天災少,但水稻仍可能因病蟲害或其它因素影響而減產,亦即生產風險難以預測,籲請農友踴躍投保,藉由參加水稻保險降低減產損失,確保收益。
  中區分署強調,本(107)年第1期作水稻保險除農委會補助保費50%外,另該轄臺中市、南投縣、雲林縣等直轄市及縣政府又分別再加碼補助其轄內農民保費33.3%、10%、40%,擴大投保農民保障,籲請農友把握本(107)年第1期作水稻保險商品受理投保時限,儘速於本(3)月30日前完成投保,確保投入的心血可獲得適度保障。

聯絡人:林副分署長美華
聯絡人信箱:mcoa@mail.afa.gov.tw
聯絡人電話:04-832191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