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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精饌米獎」實施計畫說明書(106/6/22)

壹、目的

為強化國產稻米生產端與消費端連結,以「品種、品質、品牌」三品及「安心、安全」二安策略,選拔市售通路中高品質包裝食米,激勵業者強化生產管理及品牌行銷,並宣導消費者選購優質包裝食米,以提升國產稻米市場競爭力及消費量。

貳、參賽資格

一.稻米產銷契作集團產區營運主體、糧食業者,及自產自銷之農民(以下簡稱參賽者)於通路販售之小包裝食米皆可報名參賽,但以國產米為限,倘參賽產品混有進口米者,直接取消資格,不得參賽。

二.參賽之包裝食米產品限白米(?米),且外包裝標示項目須符合糧食管理法規定,另產銷履歷或有機(含轉型期)驗證之產品需符合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與相關規定、農產品生產追溯條碼需符合臺灣農產品生產追溯管理作業規範,及優良農產品食米項目驗證需符合優良農產品驗證管理辦法規定。

三.參賽之小包裝食米產品需於3 處(含)店家以上販售通路(包括實體及非實體通路)販售,方具參賽資格;實體通路店家數以門市總數計算,非實體通路指供消費者利用電話、網路或其他方式訂購食米之商店(如電視台購物、廣播電台購物、YAHOO購物中心購物或手機APP等)計算。

參、參賽組別及品種

一.參賽組別區分為「臺灣好米組」及「臺灣有機米組」二組,參賽者於該二組別僅得各報名1件產品參賽。

二.報名「臺灣好米組」之產品需取得農產品生產追溯條碼(QR-CODE)、優良農產品食米項目驗證(CAS食米驗證)、產銷履歷、有機轉型期或友善環境耕作,具備上述任一項條件者始得參賽;報名「臺灣有機米組」之產品,須取得有機驗證,及其參賽產品之農藥殘留檢驗不得檢出,有機轉型期及友善環境耕作者,僅得報名「臺灣好米組」參賽。

三.參賽品種可以為單一品種或混合品種,請於報名時,註明參賽組別為「臺灣好米組」或「臺灣有機米組」。

四.同一產品不得重複報名,亦不得跨組報名。

肆、報名方式

一.參賽者須填具「業者基本資料表」(如附件一),並切結其為參賽包裝食米產品之負責廠商。

二.前揭資料填妥後,由參賽者向所在地分署(辦事處)報名。

伍、報名期限

自106年8月1日起至106年8月30日止。

陸、選拔方式

一.執行單位:財團法人臺灣優良農產品發展協會。

二.比賽產品取樣

1.取樣時間:106年9月1日至9月30日至各參賽者提供之販售通路購買樣品。

2.由執行單位依報名表提供之販售通路,隨機挑選3處,以秘密購買方式,每處至少購買2份產品(及重量需6公斤以上),購買人應留存購買發票(收據),並將購買之包裝食米樣本拍照留存,以利後續審查。樣品以專用紙箱(包括檢驗樣品專用紙箱暨評審樣品專用紙箱)籤封拍照並依指定時間送達本署指定地點,如送達過程中籤封遭破壞或變造,需重新購買取樣。

三.評審作業

1.參賽樣品外包裝標示需符合糧食管理法及糧食標示辦法之規定,且經農藥殘留檢驗及國產稻米品種檢驗合格(無混充進口米),未符規定者逕予取消參賽資格。

2.受限比賽時程,相關檢驗以一次為限,不受理申請複驗。

3.評審作業包括:品牌形象(安全驗證、品種標示、通路普及度)、外觀品質及食味(粗蛋白、食味值、官能品評)。

(1)品牌形象:由執行單位針對安全驗證、品種標示及通路普及度等項目進行評分,每項參賽產品個別評分項目之得分取至小數點第一位。評審結束,評分總表經執行單位聘請評審公開簽名後彌封,拍照留存,由執行單位保管,並確保未被破壞及變造,併入第一階段總得分計算。

(2)公開換包裝重新編號:為求比賽公平性,外觀品質、粗蛋白質、食味值暨官能分析需將參賽樣品公開統一更換外包裝,並重新編號後,混合後取樣約2公斤,再均分為4份;1份進行白米外觀品質規格分析及蛋白質含量、食味值檢測;1份留作評審委員進行官能品評(如廠商提供烹煮流程,該流程併置入樣品袋內);2份為備份樣品。重新編號之信封於成績揭撓前由本署保管,並確保未被破壞及變造,俟官能品評評分結束後,拆封公布編號及其對應之產品。

(3)外觀品質、粗蛋白質及食味值分析:參賽者之產品(混合品種或單一品種)皆由本署指定之檢驗機構就外觀品質規格、粗蛋白質含量及食味值分析評分,合計為第一階段總得分。「臺灣好米組」及「臺灣有機米組」各取第一階段總得分前10名之隊伍進入第二階段評審;倘第一階段參賽隊伍未達10(含)隊,但高於5隊者,取第一階段總得分前3名之隊伍進入第二階段評審;第一階段參賽隊伍低於5(含)隊,則終止本次賽事。

(4)官能品評:

A、由本署聘請稻米品質專家、飯店主廚及糧食業者等專業人士進行官能品評評審。

B、考量產品評審流程公平性,請參賽廠商依產品特性提供白米重與加水量之比例,未提供者依本署統一比例(米重:700克、水重:875克)進行烹煮,烹煮條件統一為將樣品稱量完畢後,同時浸水洗米,以使浸水時間一致,重複洗米2次,最後一次將水儘量瀝乾並加水靜置50分鐘後,烹煮 45分鐘,進行鬆飯,鬆飯後35分鐘盛盤品評給分。

(5)評審項目及計分標準 

項 目配分審查內容評審對象
第一階段品牌形象安全驗證51.臺灣好米組: (1)具有產銷履歷驗證之產品3分,無驗證者0分。 (2)通過CAS驗證-食米項目者2分,無者0分。 (3)具有QR-CODE者1分,無者0分。 (4)屬有機轉型期或友善環境耕作者1分,無者0分 (5)滿分5分,累積超過5分者,以5分計。 2.臺灣有機米組: (1)通過有機驗證達1~2年者:1分。 (2)通過有機驗證達3~4年者:3分。 (3) 通過有機驗證達5年以上者:5分。參賽產品之安全驗證項目
品種標示51. 外包裝標示品種之參賽樣品5分,無標示者0分。 2. 倘標示不合格者,以0分採計。參賽產品包裝標示。
等級標示51. 外包裝標示1等米之參賽樣品5分,2等米2分,標示3等米、等外及無標示者0分。 2. 倘標示與外觀品質分析結果不符者,以0分採計。參賽產品包裝標示。
通路普及度5針對參賽產品於市售通路普及度給分。一、 實體通路: (一)臺灣好米組: 1. 1-5家店家通路販售:1分。 2. 6-10家店家通路販售:2分。 3. 11-20家店家通路販售:3分。 4. 21家以上店家通路販售:4分。 (二)臺灣有機米組: 1. 1-3家店家通路販售:1分。 2. 4-6家店家通路販售:2分。 3. 7-9家店家通路販售:3分。 4. 10家以上店家通路販售:4分。二、 非實體通路:以每家平台(如網路、手機APP等)業者0.5分累加,滿分2分。三、 滿分5分,累積超過5分者,以滿分5分計。四、 執行單位針對業者提供之販售通路隨機抽查3處之不合格扣分方式: 1. 實體通路1處不合格酌扣2分,2處扣4分,3處皆不合格則扣5分。 2. 非實體通路1處扣1分。 3. 扣分以5分為上限,不繼續累扣,即扣分至本項0分為限,不計負分。1.執行單位針對業者提供之販售通路,隨機挑選3處訪察。 2.執行單位隨機抽查原則:2處實體通路+1處非實體通路,共3處(若無非實體通路者,3處皆訪查其實體通路)。
外觀品質白米(外觀品質分析)30熱損害粒、被害粒、異型粒、碎粒、白粉質粒、米粒飽滿度﹑粒型均勻度及光澤 
食味粗蛋白(化學分析)5白米粗蛋白含量 
食味值10依食味計測得之食味值進行評比 
第二階段食味官能品評(評審評分)35白米之外觀、氣味、口感、黏彈性、硬性、總評。 

(註)計分方式:
A、外觀品質規格:得分=30-各(單項百分率/CNS一等最高限)總和。
B、粗蛋白含量:得分=(5-(粗蛋白含有率x100))。
C、官能品評:使用單一對照米,與對照相同者給一基準分15分,較對照優(劣)者酌加(減)5分,滿分35分,最低0分。
D、食味值得分:食味計測出之食味數值x 10%。
E、總分:各項目分數之總和。
F、各項目最高分不超過配分,最低計分為0分。

四.成績統計:完成所有評審工作後,於現場公開拆封參賽產品編號及品牌形象評分總表,立即統計成績,各選出「臺灣好米組」及「臺灣有機米組」總分最高之冠、亞、季軍各乙名,為「2017精饌米獎臺灣好米組冠(亞、季)軍」及「2017精饌米獎臺灣有機米組冠(亞、季)軍」(本署得視報名產品數酌予調整得獎名額),並於現場公布得獎名單。

五.頒獎:由本署擇期公開辦理頒獎典禮。

六.選拔流程:參見「2017精饌米獎」流程圖(附件二)。

柒、獎勵措施:

一.獎勵方式:頒發「臺灣好米組」及「臺灣有機米組」冠、亞、季軍獎狀及獎盃各乙份。

二.行銷推廣措施:為協助行銷得獎產品,另行規劃媒體行銷宣傳,強化得獎產品故事行銷,提高媒體曝光度及消費者關注。

三.得獎證書性質屬事實證明文件,得獎產品若欲於包袋上標示為106年精饌米獎得獎產品,係引述事實,並不涉及授權事項,惟應誠實標示內容及得獎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