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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糧署執行市售乾香菇原產地標示查核,維護消費者食用安全與農民權益

  香菇係國人日常生活經常使用之食材,臺灣加入WTO後,開放香菇進口,每年從日本、韓國、越南等地進口,政府以關稅配額方式保護國產香菇,並依據財政部公告「管制物品管制品項及管制方式」之規定,禁止中國大陸香菇進口。
  為防範中國大陸香菇自外島走私入境混充國產香菇在市面販售,影響消費者食的安全及菇農權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於端午節前夕,6月20日邀集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及臺北市政府啟動聯合稽查行動,針對臺北市迪化街香菇賣場販售之散裝與包裝香菇進行查核。本次稽查行動計查核6家、抽查7件,其中6件疑似中國大陸香菇、1件未標示產地,樣本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雜糧特作蔬菜協助鑑定小組」鑑定,並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對未依規定標示香菇原產地及標示不實產品進行裁罰。
  
鑑定農產品產地避免中國大陸香菇混充出售
  
  農糧署指出,農委會於90年即成立「雜糧蔬菜特作」鑑定小組,協助相關查緝單位鑑定農產品原產地。針對香菇部分已開發「穩定同位素」及「微量元素」檢測等技術,並蒐集各國產地樣品及相關資料,建立完整之樣品資料庫,提供海關等查緝機關作為判別原產地之參考,有效防堵中國大陸香菇混充進口。
  該署表示,本次聯合稽查行動主要針對乾香菇,凡經現場人員抽驗初判疑似中國大陸香菇,則由臺北市政府人員抽樣送農委會「雜糧特作蔬菜協助鑑定小組」進行鑑定,鑑定結果將做為主管機關裁罰依據。
  農糧署強調,國內農民生產技術精良,且依照規範生產安全農產品,衛生安全有保障。在年節來臨、親友團聚時,可多選購產銷履歷標章及臺灣香菇標章之國產香菇產品,以實際行動支持臺灣農業。
  

聯絡人:姚副署長志旺

聯絡人電話:049-234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