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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機農友及政府的努力不容污蔑 有機推動持續上揚

  有關媒體引用網路錯誤資訊,抹滅有機農友及政府之努力成果,實屬不當。農糧署說明,依我國有機農業促進法第四條第二項規定,有機農業除由第三方驗證通過面積外,亦包含經農委會審認通過之友善耕作面積,至111年底有機驗證面積13,545公頃、友善耕作面積5,863公頃,合計1萬9,408公頃,符合IFOAM 3.0國際有機農業聯盟精神,目前我國有機農業覆蓋率為2.43%。
  
  另依據IFOAM及瑞士有機農業研究所(FiBL)所發布的全球有機農業年鑑指出,菲律賓有機面積為216,334公頃,耕地面積為12,675,000公頃(FAO資料),並非文中所指5,383,000公頃,覆蓋率為1.7%。而原本我國有機農業覆蓋率2.43%是以79萬公頃概算,惟以實際110年農業年報耕地面積為78.7萬公頃計算,有機農業覆蓋率為2.47%。
  
  農糧署籲請媒體勿引用錯誤訊息誤導大眾。

聯絡人:陳主任秘書啓榮

聯絡人電話:049-234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