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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訂定「OT案簡化版可行性評估報告撰擬範例」及「OT案簡化版先期計畫書撰擬範例」各1份。

1.鑒於部分促參OT案多具契約年期較短、案情簡單、有前例可循等特性,爰參考OT案公共建設類別最多之運動中心、停車場、古蹟及歷史建築為例,訂定旨揭二簡化版撰擬範例供運用。
2.旨揭範例非行政程序法第159條所指行政規則,主辦機關於個案執行時,仍應視個案特性及實際需求,參考撰擬範例之使用說明,審慎辦理。
3.旨揭範例登載於財政部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資訊網(https://ppp.mof.gov.tw/WWW/index.aspx),路徑為首頁/促參法令/行政指導/前置規劃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