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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函以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3條第1項第5款「社會及勞工福利設施」類別業經政策評估通過,主辦機關得就該類別之個案採行政府有償取得公共服務模式辦理一案。

1.旨揭「社會及勞工福利設施」公共建設類別採用政府有償取得公共服務之政策評估,已於113年10月22日經專家會議審查通過,各主辦機關辦理該類別之個案得依促參法及其施行細則有關政府有償取得公共服務模式之相關規定辦理前置作業。
2.旨揭政策評估結果公開於本部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資訊網頁( https://ppp.mof.gov.tw/WWW/index.aspx),路徑為:首頁/促參法令/政府有償取得公共服務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