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

修正「輔導菸農切結離菸作業規範」第四點,並自即日生效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10月24日
發文字號:農授糧字第1061065544A號  
附件:
修正「輔導菸農切結離菸作業規範」第四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輔導菸農切結離菸作業規範」第四點
 

主任委員 林 聰 賢

出處:農糧署全球資訊網
文章網址:https://crb.afa.gov.tw/index.php?act=article&code=print&ID=&ids=18&date_sta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