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10月20日
發文字號:農授糧字第1061092966號
附件:如公告事項
主旨:公告107年優良水稻推廣品種。
依據:糧食管理法第13條及其施行細則第14條第2款。
公告事項:107年度優良水稻推廣品種為
- 食用品種:臺?2號、臺?4號、臺?8號、臺?9號、臺?14號、臺?16號、桃園3號、臺農71號、臺中192號、臺南11號、臺南16號、高雄139號、高雄145號、高雄147號、臺東30號、臺東33號及臺中秈10號等17種。
- 加工用品種:臺農糯73號、臺?糯1號、臺?糯3號、臺東糯31號、臺中秈糯2號、臺中秈17號、高雄秈7號及苗栗1號。
- 檢附「107年優良水稻推廣品種一覽表」乙份。
主任委員 林 聰 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