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

公告105年第1次梅姬風災災害米標售作業(105/12/1)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中區分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12月1日
發文字號:農糧中(雲)字第1051149620號
附件:
 
主旨:公告105年第1次梅姬風災災害米標售作業。
依據「倉儲物資災害防範及處理注意事項」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次標售梅姬風災災害米數量與標售底價:
(一)災害搗碎糙米10,540公斤。
(二)標售底價:每公斤新台幣3.1元。
二、投標廠商每案投標數量及規定:
(一)每一廠商每案投標數量需等於公告數量。
(二)廠商於投標後,不得要求更換類型、型態、包裝、規格與更改交貨地點。
(三)本批災害米限作堆肥使用。
三、投標廠商資格:領有公司登記證明書,且登載所營事業項目須有肥料之廠商。
四、領取投標須知、投標單、印模單及標售專用信封日期:自公告之次日起至開標前一日止,於辦公時間內向本分署雲林辦事處(雲林縣斗六市文化路40號)領取,廠商亦可上本分署網站(http://www.jhfd.gov.tw)下載投標相關資料使用。
五、投標方式及應附文件:
(一)以郵寄或專人送達投標方式辦理。
(二)投標廠商應將押標金支票(以金融機構簽發之劃線即期支票或保付支票繳交押標金者)、退還押標金申請書、投標單、切結書、印模單及公司登記證明書影本各乙份放入投標信封內並密封,投標信封上繕明郵政信箱、標售案號、廠商名稱、詳細地址及郵遞區號等。另採電匯押標金者,請於信封上註明「電匯押標金」字樣。
(三)每標案廠商限投壹份標單,如有重複投遞標單時視同棄權論。
六、投標押標金:
(一)押標金以投標量按每公噸125元計算。(押標金=投標量x125元/公噸)。
(二)投標廠商得以電匯或支票方式繳交押標金。
1、採電匯方式者如下:
(1)應於開標日前一日(105年12月6日)之前,將押標金款項匯入下列本分署銀行帳戶:
甲、土地銀行員林分行
乙、帳號:「026056000126」
丙、戶名:「農業發展基金─農糧署中區分署418專戶」。
(2)電匯匯款單備註欄或空白處應註明「廠商名稱」及「繳交押標金價款」之字樣。
(3)請匯款後於開標日上午9時前將收據傳真本分署,傳真號碼:05-5340807。確認傳真之電話:05-5324132轉203。
2、採支票方式繳交者,限以國內銀行(含農會)同業即期支票(銀行簽發劃線支票)或銀行保付支票,受款人請填寫「農業發展基金-農糧署中區分署418專戶」。農會所簽發之票據,限以財政部核准辦理支票存款業務之農會。
(三)得標廠商所繳納之押標金於簽約後即轉充為貨款,流標、未得標或經審查不符投標資格者,採電匯押標金者,於三日內以電匯方式退還押標金;採支票者原票退回。
(四)得標廠商未於規定期限內簽約及繳妥扣除押標金之總價款差額者,除喪失得標資格外,所繳納之投標押標金不予退還。
七、開標日期、地點:
(一)105年12月6日(星期二)上午10時假本分署雲林辦事處一樓會議室進行(地址:雲林縣斗六市文化路40號,電話:05-5324132)。
(二)投標廠商得憑交寄投標函件之掛號執據或押標金電匯單據,進入開標會場,非相關人員謝絕進入會場。
八、看貨時間及地點:投標廠商得於公告日起至開標日期前到提貨地點看貨。
九、提貨地點:雲林縣虎尾鎮農會(地址:雲林縣虎尾鎮光復路185號,電話: 05-6336149)。
十、提貨期限:得標廠商應於簽訂合約生效日起15日內提清。
十一、其他有關規定詳如本分署投標須知。
出處:農糧署全球資訊網
文章網址:https://crb.afa.gov.tw/index.php?act=article&code=print&ID=&ids=18&date_start=